1 范围
本标准适用于养老机构膳食服务的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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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35796-2017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
GB/T37276-2018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
GB38600-2019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
WS/T556-2017老年人膳食指导
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【2018】12号
3 术语和定义
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
1.1 膳食服务cateringservice
根据营养学、卫生学要求,向老年人提供营养均衡的饮食的过程,包括食谱制定、采购、贮存、加工及烹饪、供餐、留样、清洗消毒、营养宣教与评估等服务内容。
1.2 食品处理区foodhandlingarea
食品粗加工、切配、烹调和备餐场所、专间、食品库房、餐用具清洗消毒和保洁场所等区域。
1.3 非食品处理区non-foodhandlingarea
办公室、厕所、更衣场所、非食品库房等非直接处理食品的区域。
1.4 老年人用餐场所diningplacefortheelderly
1.5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foodforspecialmedicalpurpose
为满足进食受限、消化吸收障碍、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求,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。该类产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,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。
4 组织管理与人员
4.1 膳食服务的组织应符合GB/T35796-2017相关要求。
4.2 提供膳食服务的养老机构应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。
4.3 膳食服务提供者应由持有健康证并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人员承担。
4.4 宜配备专/兼职营养师,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,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。
4.5 应建立老年人膳食经费专门账户,定期核准老年人膳食经费专账,向老年人、相关第三方及社会公开账目。
4.6 养老机构膳食服务由外部服务机构提供时,须签订外包协议,明确相应的职责、权利和义务,并建立外包服务质量管理和监督机制。
5 环境与设施设备
5.1 老年人用餐场所
5.1.1 老年人集中使用的餐厅应符合JGJ450-2018相关要求。
5.1.2 餐厅中单人座椅应可移动且牢固稳定,无尖锐棱角,符合老年人安全使用标准,应便于轮椅老年人使用。
5.1.3 餐厅空间布置应能满足餐车进出、送餐到位服务的需要,并应为护理人员留有分餐、助餐的空间。
5.1.4 当单元起居厅兼作为老年人集中使用的餐厅时,应同时符合单元起居厅与餐厅的设计规定。
5.2 食品处理区
5.2.1 食品处理区应当按照原料进入、原料加工制作、半成品加工制作、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。
5.2.2 应配备数量适宜、能正常使用的消防设施、炊事用具、保温设备、保鲜设备、清洗设备、消毒设备、送餐车等。若食品处理区到老年人用餐半成品美食食谱图片场所距离较远时,送餐车应选择有保温功能的密闭餐车。
5.2.3 食品处理区内宜设置制作普通膳食、软食、半流质膳食、流质膳食、匀浆膳的区域。
5.2.4 宜根据老年人的疾病特点及饮食需求,设立专门的特殊膳食配制区,特殊膳食配制区应配备必要的炊事用具、设备、称量工具等,按照相应区域的管理要求进行管理。
5.2.5 对于有特殊民族、宗教习惯的老年人,应设立专门的膳食配制区进行膳食制作。
5.2.6 备餐间内应设有专用工具清洗消毒设施和空气消毒设施,宜设有独立的空调设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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